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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说民法典|情侣之间偷看手机,也侵犯隐私权!
时间:2026-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情侣相处

信任是感情的基石

不少人会因为猜忌

悄悄翻看另一半的手机

认为双方是亲密关系

看看手机无伤大雅

殊不知

即便是恋人

偷看对方手机

也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案情简介

小A与小B正在交往恋爱,相处期间,小A心中对这段感情心存顾虑,总怀疑对方对自己有所隐瞒。一次二人共处的时候,趁小B临时离开、手机放在一旁无人看管,小A没有征得小B的同意,私自拿起对方手机,翻看里面的聊天记录、网购订单、转账付款等各类私人信息。

就在小A浏览手机内容时,被折返回来的小B当场撞破。小B十分生气,当即质问:“你看我手机干什么?你知道你的行为是犯法的吗?” 小A却拒不认错,反驳道:“看你手机就犯法了?我看你是贼人心虚!”为此二人爆发激烈争吵。

在小A看来,彼此是恋爱关系,翻看伴侣手机只是在乎对方的表现,算不上什么过错,完全没有意识到私自偷看手机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手机属于私人物品,手机里的聊天对象、聊天内容、网购记录、转账付款信息等,都属于法律保护的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每一个自然人享有的法定权利,不会因为双方是情侣关系就自动消失。亲密关系不等于可以随意窥探对方隐私。未经对方允许,擅自翻看手机,属于以刺探的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即便没有对外传播,该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1.感情依靠互相尊重与信任维系,不要以爱为借口,随意窥探伴侣的手机、聊天记录等私密信息。

2.隐私权不受亲密关系限制,情侣、夫妻之间,同样负有尊重对方隐私的法定义务。

3.如果隐私权遭受侵害,可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若隐私信息被泄露传播,造成名誉受损,还可以依法主张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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