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工作在行稳致远中迈上新台阶。
全年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928件。法律监督力度更大,依职权监督案件占比增长12.81%;数字赋能成效更优,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数量同比增长450%、成案数量同比增长450%;检察为民温度更足,司法救助金额同比增长136%。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筑牢政治忠诚,把稳检察事业发展“定盘星”
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坚持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市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20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组织全院干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坚定理想信念,擦亮鲜明政治底色。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党建引领、政治为先”理念,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精心培育“红韵寻检”党建品牌,带动各部门结合职能创建五个子品牌,形成品牌引领、融合共进的良好局面。通过“党员领题、骨干攻坚、全员参与”数字检察工作模式,鼓励党员业务骨干牵头应用数字检察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取得优良成绩。创新主题党日形式,组织开展“追思先烈魂 赓续红色志”清明祭扫、庆“七一”系列活动、赴罗福嶂会议学习园接受红色教育等,激励干警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检察使命。1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检心向党‘如我+’”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演讲比赛中获三等奖。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组织集中学习、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4次。在办理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时,坚持从政治上看,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加强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确保案件处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规范推进网络管理,及时查删不良信息,组织开展“个人自媒体”排查报备工作,签订规范个人网络行为承诺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通过“寻乌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文章97篇,浏览量超30万人次;开设“案里案外”栏目,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牢牢掌握检察舆论场的主导权、话语权。
二、服务发展大局,当好社会和谐稳定“守护者”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检之力服务寻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固本强基护航平安寻乌。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惩治和预防各类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84人、提起公诉325人,分别同比下降8%、22%,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公众安全感更加充足。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7人。惩治盗窃、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犯罪,起诉98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赴圩赶集”式集中宣传3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6万余份,积极推动全民知法守法。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起诉4人,促进清廉寻乌建设。
安商惠企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高效履职维护健康发展营商环境,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0人,让企业安心发展,全力维护县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1人。对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骨干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针对涉案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通过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检察建议等形式进行风险预防。积极参与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发现违规“查扣冻”线索1条。积极配合做好市场主体走访宣传工作,走访市场主体21家。
多维发力促进社会治理。坚持和深化“抓前端、治未病”工作,针对酒店、旅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入住、旅店从业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向县公安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检查旅馆32家、现场整改隐患3起、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向挂点陂下村拨付帮扶资金7万元,协调改善农田灌溉设施1处,助力解决300余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出让领域,督促追回水土保持费等国有财产5.95万元,督促职能部门收回闲置土地10.5亩。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刀切”执法、“过罚不当”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纠正行政处罚决定,建立行政执法联合监督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相关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
三、践行为民之诺,架起检民沟通联系“连心桥”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持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止于至善呵护未成年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3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6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办理未成年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协调县妇幼保健院医生为挂点的博豪中学全体女生开展健康教育专题讲座2场,并推动教育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健康教育入校园活动,为2000余名女生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知识,帮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定位救助对象,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被救助人同步申请爱心助学款、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等帮扶措施,帮助其学习生活回归正轨。
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善治。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一案一策”全面梳理排查信访积案,运用“寻乌模式”化解4起矛盾纠纷的做法获省检察院肯定。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院领导包案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6人次,办理信访案件25件,化解矛盾纠纷16件。畅通民意收集渠道,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回访来院人员236人。全面推行“应听尽听”,运用“祠堂听证”“上门听证”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48件次,面对面打开案件当事人“法结、心结、情结”。
全力以赴守护美丽寻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依法办理水资源保护、环境污染治理、湿地保护等领域案件25件。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督促生态环境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0余万元,引导“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针对东江源湿地保护、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农药废弃包装物污染防治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复东江源湿地4.34亩,恢复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3余亩,清理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80余吨,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134个。积极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针对澄江镇周田村“下田塘湾围拢屋”年久失修、风化等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协同履职整改。
枝叶关情回应民生关切。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对12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8.09万元。启动一体化协同办案模式,提请省市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7人、跨省联合救助1人,以检察真情传递司法温度。为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围绕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隐患、外卖平台商家资质、未取得药品许可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执业药师缺岗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整改社区团购自提点101处、餐饮店5家、药店6家。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工作,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4件,助力41名农民工追讨薪资38万余元。
四、深耕主责主业,激活法律监督质效“动力源”
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发展,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
推进刑事检察求极致。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37人,适用率88.6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6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撤案16件,纠正漏捕、漏诉13人,提出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纠正违法意见64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监督意见24件。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向涉及的7个乡镇派出所制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对16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加强监管,有效预防违规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助力“两委换届”依法举行。
推进民事检察重精准。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3件,分别为支持起诉案件6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8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9件。办结全县首例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针对损害群众财产纠纷案件开展支持起诉,联合县公安局和县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帮助7户果农挽回财产损失2.6万元。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难”的关切,与县法院签订《关于建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监督纠正民事执行环节违法问题19个,促进司法规范,提升监督效能。
推进行政检察促共治。办理各类行政案件62件;其中,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实质性化解争议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积极开展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反向衔接工作,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8件;针对危险驾驶、非法捕捞水产品等高发频发案件,对被不起诉人轻微违法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3件,实现“过罚相当”。进一步密切行政执法监督联动,会同县司法局开展联席会议6次,走访行政执法机关13次,共同研判行政处罚难点堵点,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公益诉讼守公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6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针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以“诉”的刚性有力破解治理僵局。发挥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优势,依托科技赋能检察办案,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技术、水质检测等科技手段,对寻乌水斗晏水库、太湖水库、马蹄河等关键坐标区域定点定期取水快检,水质检测采样20余处,固定公益诉讼办案证据,相关做法写入最高检典型案例。
五、淬炼过硬铁军,磨砺公正廉洁司法“金刚钻”
从严检身正己,与时俱进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本领,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锤炼政治忠诚品格。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6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带头讲党课、党员领导班子上讲台活动,全年开课5次,持续夯实检察干警党性修养根基。以市委提级巡察为契机,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配合巡察作为检视问题、改进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17个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实绩实效。
全面提升履职素能。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调整院领导2人,晋升职级4人,推荐提拔1人,不断增强队伍创新发展动能。着力构建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实训竞赛为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增进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在全县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获评“第一等次”“优秀领导班子”。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线上培训21期148人次、线下培训29期141人次;努力将知识技能转化为检察履职的有效指引,1名干警在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精品课竞赛中荣获“三等奖”。持续用好对口援助机制,邀请1名惠州检察业务骨干来寻开展实地帮扶指导、派出1名干警前往惠州市检察机关跟班学习,在交流互鉴中开拓视野、提升本领。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加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力度,场景覆盖率达100%,应用模型77个,成案110件。
涵养优良纪律作风。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有机统一,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日常自觉。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0个,制定整改措施22条。刚性落实“三个规定”[3]等铁规禁令,全院主动记录报告79件,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对办案人员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情形,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做实“每案必检”,开展流程监控43件次,其中书面流程监控8件次,纠正率100%。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以阳光司法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了解检察。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交流、庭审观摩等活动12人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5件次。深化检律协作,召开检律会商暨互督互评座谈会2次,接待律师阅卷91人次。积极稳妥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各类程序性信息375件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寻乌检察的工作成效与党和人民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主动性不够,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二是队伍专业素能、人才结构还需优化,担当实干、狠抓落实的作风还需持续挖掘。三是争先创优氛围不够浓厚,检察文化品牌培育成效不足,主动开发运用数字检察模型能力还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着力加以改进。
2026年的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寻乌检察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五届九次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六届十八次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寻乌篇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政治方向。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在寻乌检察落地见效。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自觉传承红色基因,深化“红韵寻检”品牌创建,把“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依法精准履职。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持续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围绕市院工作总体要求和县委“四大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在乡村振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矛盾、生态资源保护及脐橙柑橘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彰显检察作为。
三是站稳人民立场,防范化解风险。持续落实检察为民工作要求,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常态化办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健全和完善未成年被害人“转学安置”工作机制。持续探索“寻乌模式”的检察实践,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扎实提升检察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督质效。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的“大管理”定位,推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逐级提升,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四大检察”协同发力,释放数字检察新动能,深化各条线深层次、实质性违法问题监督,引导干警把监督理念切实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五是锻造过硬队伍,推动素能提升。纵深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常态化开展理论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锤炼履职本领。常态化开展英模教育,树立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导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寻乌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