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湘西州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以法治为刃、以履职为责,精准监督、主动作为,全力守护湘西绿水青山,护航区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万溶江重现碧水清波
2025年5月,湘西州检察机关排查发现,万溶江城区河段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水质跌至劣Ⅴ类,流域生态受损严重。由于污水管网治理涉及多部门权责交叉、协同不畅,生态损害问题久拖未决。对此,湘西州检察院果断提级办理,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丽牵头组建专案组,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打破部门壁垒。
办案团队通过无人机勘验、实地核查、数据溯源等方式精准锁定排污问题与监管漏洞,并组织多部门召开磋商会,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厘清职责边界、敲定整改方案,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全域生态治理工作。
在检察监督推动下,吉首市实施污水管网提质改造,建立常态化巡河、数据共享等长效治理机制。同年12月监测显示,万溶江张排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黑臭水体彻底清零,流域生态实现根本性好转。
守住群众的良田沃土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2023年3月,湘西州古丈县检察院查实辖区一处龙虾养殖基地违法占用农用地3.2937公顷,其中多为永久基本农田,严重破坏耕地生态。该院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复垦,但跟进监督发现,相关部门未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未追偿修复费用。
检察机关认定相关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职,依法将案件移送吉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1月,吉首市检察院向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庭审中,检察机关精准举证论辩,厘清监管履职责任。同年12月,法院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履职违法,责令督促当事人全额承担复垦费用。
该案判决后,违法当事人被依法查处,生态修复费用全额追缴,耕地监管乱象得到彻底整治。目前,涉案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质持续改善、产能稳步提升,实现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民生保障三重实效。
护好家门口的绿水青山
湘西州检察机关坚持“以案普法、惩防并举”,通过公开庭审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020年至2023年,保靖县黄某无证开采紫砂矿,损毁林地荒地1.71亩,外运矿产品6000余吨,违法所得19万余元,破坏山林与矿产资源。保靖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其赔偿资源损失、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同时,为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保靖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将庭审“搬”到村里,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旁听,以案释法直观展现生态违法法律后果。
庭审中,黄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庭审后,检察官就地开展法治宣讲,让“破坏必担责、损害必修复”的生态法治理念扎根基层,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步,湘西州检察机关将持续深耕公益诉讼主责主业,聚焦生态保护重点领域,强化精准监督、主动作为,以个案整治推动源头治理,持续用法治力量守护湘西绿水青山,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