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检察动态 | 检察新闻 | 检察风采 | 理论研讨 | 媒体播报 | 以案说法 | 科技强检 | 联系我们
黄健仪同志,现任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今秋赴寻乌县检察院开展检察业务对口援助工作。在此期间,她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案件办理与业务协作中做出了切实贡献。
01
专注实务 协同攻坚
工作中,她始终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热心帮助其他同事,主动分享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流程、证据审查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助力提升团队工作效率。
在办理一起审限紧张、证据尚不充分的案件时,面对嫌疑人拒不供述、关键证据缺失的情况,她主动承担核心任务,通过系统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反复比对言词证据,并多次参与提审以厘清事实脉络,逐步完善证据体系,最终为该案成功提起公诉提供了重要支撑。
02
业务精进 勤勉履职
到院后,她快速融入工作,积极参与到提审、认罪认罚、案件审查、文书撰写、庭审、法律监督等各环节,共参与提前介入侦查1件,协助办理刑事案件15件,公开听证1件,在案件审查中,她严谨细致,共发现侦查环节存在4处不规范问题,均督促整改到位。在办理某案件时,她随侦查人员赴案发现场了解情况,结合案情就侦查方向提出多项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后续案件顺利办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03
协作共进 恪尽职守
她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她多次参与部门会议与案件讨论,时常与同事围绕证据摘录与分析、提审讯问技巧、汇报材料攥写、信息文稿宣传等方面展开交流讨论,分享自身经验,有效提升文书质量与团队协作效率。她积极参与“文明夜市”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细致讲解检察职能和法律知识,耐心解答村民的法律咨询,展现了检察人员的责任担当。
秋意渐浓,黄健仪同志的援赣工作圆满落下帷幕。两个月来,她通过深入的业务交流与实质的案件协助,为寻乌检察工作带来了有益借鉴,也以自身的勤勉履职,为两地检察机关的交流协作增添了务实而生动的一笔。
赣公网安备 360734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