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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16日下午,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组长刘文杰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副组长刘小安传达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严考泉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泉花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组长刘文杰作动员讲话
刘文杰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察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人民至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查找政治偏差。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应用查找政治偏差和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问题。
要凝心聚力、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巡察工作任务。要密切协作配合,畅通反映问题渠道,严明纪律要求。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查摆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努力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副组长刘小安传达《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关精神。
严考泉指出,此次巡察既是市委对县检察院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推动寻乌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化思想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担当认真对待;要主动接受监督,以积极的态度支持配合巡察;要全面主动认领,以优良的作风狠抓问题整改。
王泉花表示,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锤炼党性、改进工作、提升效能的宝贵机遇。
市委巡察组成员,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检察院全体干警,退休干部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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