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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流窜寻乌,进寺庙、入民宅盗窃财物被判刑!
时间:2025-05-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偷完寺庙功德箱的

10元“神仙零钱”

转头又摸进隔壁民宅

“扫荡”850元!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8日,阿飞(化名)和阿伟(化名)驾车从梅州市出发到赣州市游玩;因路途开销大,两人开车经过寻乌县某寺庙时,便想着去偷寺庙功德箱的钱来用。随后两人来到寻乌县某寺庙内,确认寺内无人之后,阿飞、阿伟两人利用自制的工具从寺庙功德箱内偷盗出10元人民币,该10元由阿飞得。

本以为只是顺手牵羊的小事,没想到由于功德箱里的钱少,两人经过寺庙附近一栋房屋时又想捞一笔!阿飞、阿伟见该房屋没有人,便上到该处房屋二楼房间,将二楼房间衣柜挎包内的850元人民币现金盗走,阿飞分得500元,阿伟分得350元。


阿飞、阿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鉴于阿伟系初犯、偶犯,主动退出赃款350元,并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阿伟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鉴于阿飞有累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情节,最终阿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外狂徒张三深夜翻窗进老王家,翻遍全家也没找到值钱东西,看到厨房有一袋葱,心想刚好家里还有鸡蛋,可以做个葱烧蛋,便把那袋葱拿回家,第二天便被警察抓获。

我就拿了一袋葱,这也犯法啊?

是的!哪怕偷到空气、顺走一根葱,只要非法进屋,判刑套餐安排!轻则蹲局子,重则吃牢饭!

为啥入户盗窃这么严重?

家是“安全堡垒”!贼闯进来,偷的是钱,碎的是安全感!法律必须重拳出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指尖触碰他人财物的瞬间,人生的航船或许就偏离了正轨。无论是寺庙功德箱里的香火钱,还是居民家中的财物,绝不是可随意染指的“猎物”。再小的贪念,一旦触碰法律红线,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请广大居民朋友务必锁好门窗,安装监控等安防设备,守护好“小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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