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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七八年前买的枪支和子弹,只是放在家里没有使用,我有错吗?
当然有错!
我国严禁公民持有
私藏枪支弹药
枪支弹药无小事
非法持有就犯事!
案情回顾
姚某出于兴趣爱好,自其幼年开始通过向他人索要、收购等方式获得气枪4支。2014年左右,姚某通过不知名QQ好友购得子弹220发。2015年左右,姚某在杨某开办的广东省平远县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厂上班,从杨某(已判刑)处购得霰弹枪1支。
杨某因涉枪被抓获后,姚某又从关停的工厂附近找到遗漏的37个枪支配件。姚某将上述枪支、弹药及枪支配件一直藏匿于其家中。
经鉴定,其中四支枪支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一支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31发子弹为12号猎枪弹,189发子弹为5.6mm运动步枪弹;37个散件认定为枪支散件。
经审查,姚某不属于依法配备枪支、弹药人员,非法持有枪支5支、气枪散件37个(折合气枪1.2支)及弹药220发,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姚某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 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具有高度危险性,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违禁物品。私自持有枪支等危险物品,对社会公共安全将造成极大的隐患。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果家中有收购、受赠、捡拾或者祖辈遗留的枪支、弹药等,一定要及时主动上交公安机关,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私藏在家中,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赣公网安备 360734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