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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以上盗窃物品总计价值人民币3998.62元。
2022年9月5日,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对自己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曾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曾某曾因盗窃被判过刑,不思悔改,如今重操旧业,再行盗窃之犯罪行为,这是蔑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的结果。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施工工地要加强夜间值守,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时刻提高防盗警觉性,以防财物被盗!
赣公网安备 3607340200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