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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检说法】花钱能减刑?有诈!
时间:2023-03-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情简介



寻乌男子A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熟人B某知悉事情经过后,利用A某家属迫切希望A某获得从轻处罚而又不知晓认罪认罚将会依法获得从宽处理政策,对其家属宣称自己与检察院某领导私交甚好,只需由他代为交1万元罚金到检察院,就可以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A某家属欣喜之余又担心受骗,就主动找该院检察官求证。案件承办检察官结合A某的情况,既向其家属详细解说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也告知了罚金是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来决定数额并收缴的。听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 A某家属疑虑顿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表示满意,主动帮A某向法院缴交了罚金。B某的骗局被及时戳破!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作为基本刑事原则,已写入2018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国家2015年出台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发文进一步要求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任何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都属于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轻信所谓的“有关系”“走后门”,试图给涉案的亲友“走捷径”,最终只会人财两空、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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