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曾某某寻衅滋事案
在寻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官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与以往不一样的是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这在寻乌还是首例
这是为推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具体体现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效尝试
案情回顾
2018年6月18日,被告人曾某甲晚饭喝醉酒后借口帮弟弟讨债,来到被害人曾某乙家中大喊大叫,无事生非,与曾某乙吵闹并用瓷茶杯砸其右手,曾某乙右手手背而后红肿,瓷茶杯弹到地上破碎。曾某乙叫被告人曾某甲出去,被告人曾某甲不肯离开,曾某乙在推被告人曾某甲出去的过程中脚部踩到瓷茶杯碎片划破出血。曾某乙妻子跟侄子听到吵闹声后过来对被告人曾某甲说在不离开就泼尿、报警,被告人曾某甲才骂骂咧咧离开曾某乙家。经鉴定,被害人曾某乙其右第一掌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立案侦查后,被告人曾某甲拒不承认自己伤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为有效指控被告人犯罪,承办检察官提起公诉时向法院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庭审质证过程中,侦查人员就处警经过、现场勘验过程等情况进行了叙述说明。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检察官说法: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以审判为中心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庭审实质化的题中之义。通过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仅从思想上强化了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而且能够引导侦查人员主动去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同时,也有利于举证质证效果和加强公诉人指控犯罪的能力,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水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众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