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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推进平安法治寻乌建设,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活力、富裕、生态、平安”寻乌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持续发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作为

  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活力、富裕、生态、平安”寻乌总部署,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等手段,大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服务“七大攻坚战”战略,担当起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紧扣县委“七大攻坚战”战略,找准新常态下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先后制定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县“七大攻坚战”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县“两个基地三个示范”建设的22条意见》和《关于开展服务重点项目、企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实化细化服务措施,深入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院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到重大建设项目、企业21个,了解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排忧解难。水源乡陈某滥伐林木一案,我院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主动介入引导侦查,使该案得到妥善处理,确保太湖引水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服务绿色崛起,强化环境保护。高度重视环境安全,深入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打击力度,全年批准逮捕盗伐林木、滥伐林木、失火等类型案件犯罪嫌疑人3件3人,起诉10件1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生态领域犯罪案件1件2人,谢某、邝某携带电瓶、电鞭等电鱼设备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河鱼1.05公斤,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我院建议农粮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两被告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罚金人民币3000元,有力地震慑破坏水环境资源犯罪;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监管职责4件;深入查办森林保护、环境监管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玩忽职守案件1件2人;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题调研,撰写了《关于寻乌水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情况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落实河长制、保护水资源提供决策参考,得到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努力实现脱贫摘帽。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制定了《扶贫攻坚工作规划》、《一户一策脱贫实施方案》,抽调3名干警到定点帮扶的留车镇陂下村、垇上村、大同村担任“第一书记”,为贫困户建档立卡176户684人,积极向上申请资金75万元新修村组公路里程近3公里,积极争取上级拨款50万元安装太阳能路灯149盏,协助申请油茶低改资金40万元;推动产业转型,向帮扶村拨付帮扶资金8万余元,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赠送桌、椅等办公设施,改善村办公条件,实现了帮扶村党务、村务工作数据化、电子化管理。

  二、依法履职,推进平安寻乌建设有新进展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积极投入平安寻乌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8件148人,起诉170件222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权和财产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起诉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案件60件69人,毒品类案件13件22人。依法惩治侵犯妇女儿童的犯罪,严厉打击性侵、校园性侵等犯罪行为,起诉强奸犯罪 4人、猥亵妇女儿童犯罪1 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和不捕不诉说理,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捕15件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件7人。畅通信访受理入口,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并采取党建+信访维稳、下访巡访、检察长接待日等措施。全年受理举报、控告线索3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1件,接受来访95人次,息诉息访率100%,未发生越级上访案,继续保持我院多年涉检零上访的良好局面。我院信访接待室也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院6位法制副校长到寻乌二中、新区小学等12个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与其他县直单位一起到菖蒲、晨光开展“送法下乡”等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了全民法律意识;严厉打击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破坏家庭和睦的犯罪行为,起诉赌博案件23件34人。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和帮教档案等制度,实施特殊的司法保护。全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批捕案件5件5人,作出批捕3人,不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10人,起诉3件3人,不起诉3人;为5名涉罪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对3名被告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4件8人。

  三、惩防并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新成效

  回应社会各界对反腐倡廉的新关切,贯彻落实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工作思路,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5件6人,渎职侵权案 1件2人。

  紧盯“蝇贪”,严查基层职务犯罪。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加强线索研判,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工作力度,积极查办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立案侦查了征地拆迁、医疗保障、扶贫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加强与纪委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反腐合力,成功查处了县医保局赖某涉嫌贪污国家医保资金26万余元大案、三标乡大小湖岽村刘某涉嫌挪用扶贫资金25万元大案;加强与上级检察院联系,承办了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陈某行贿案。

  关口前移,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查办与预防、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实现侦防一体目标。采取撰写年度惩治预防工作报告、发出检察建议、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方式开展预防工作,并深入案发单位帮助查找根源,堵塞漏洞。今年向县委、县政府呈送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得县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全年发送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5份,开展警示法制教育活动10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次,发送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0000多份;优化行贿档案查询服务,受理有关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121次。

  四、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有新成绩

  紧扣依法治国对司法公正的新命题,全面履行、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的各项职责,努力提高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聚焦监督主业,维护法治权威和司法公正。监督立案1件2人,监督撤案1件3人,纠正漏捕1件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3件3人,漏罪1人,提出抗诉案件1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11件被采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被采纳。认真落实“两法衔接”,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3人。杨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我院发现杨某非法生产、销售的“田七活络油”、“蜜炼川贝枇杷膏”等的数目、金额可能涉嫌犯罪,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该案正在侦查之中。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受理生效裁判类监督案件3件,作终结审查处理2件,正在审查1件;受理执行监督类案件7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7份得到答复;受理督促履职类案件8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被采纳。曾某滥伐林木案,针对其毁林开路,滥伐林木,造成林木大量被砍,林地被毁,我院向县林业局、澄江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令曾某赔偿损失或补种树木。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发出社区矫正检察建议2份;加大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9份被采纳;加强对诉讼时限的监督检查,纠正超期羁押1件6人,建议法院更正判决期限1次。留所服刑人员陈某反映其刑期计算有误。我院立即对陈某的判决书进行审查,并向办案部门了解情况,发现确实多算了1天,遂提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也进行了及时纠正,避免错误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推进队伍建设有新气象

  贯彻从严治检对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把握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部署、查办大案的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两违”整治、文明创建等全县性重大活动。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的前期工作。

  坚守原则,自觉接受监督不含糊。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人代会分组讨论时派出中层干部收集整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12项意见建议进行任务分解,责成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反馈给代表委员;深化检务公开,开门纳谏,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视察案管中心、接访大厅、办案场所、院史室、荣誉室,分发宣传资料和评议检察工作;每季度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报》1期,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发布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82条、法律文书146份、重要案件信息26条。

  苦练内功,突出固本强基不懈怠。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对16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和有效整改。积极开展日常检风检纪督察,重点对公车管理、上下班考勤、参会考勤、工作日中午禁酒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整改。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新建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接访大厅,“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实现了办案部门全覆盖。加强与对口援助院的联系,进行人员交流,选派2名干警跟班学习,促进了执法理念更新。强化业务培训,实施“培优工程”,全年组织参加上级院岗位技能培训35人次,有5人纳入省、市检察院人才库。换届后进一步强化班子建设,凝聚班子合力,切实以班子带队伍,以党建带队建,激出队伍活力,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我院被评为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省“青少年维权岗”、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个人受到省、市检察院和县级表彰6人次。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一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县委的正确领导、靠的是县人大的有力监督、靠的是县政府的关心、支持,靠的是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司法规范化建设上仍然存在不严格、不规范的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干警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与司法改革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科技和信息化与司法办案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不够适应,信息化应用能力有待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及三次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扣“七大攻坚”工作重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活力、富裕、生态、平安”寻乌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融入大局,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主攻工业,三年翻番”部署和“脱贫摘帽,同步小康”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两个基地三个示范”和建设“活力、富裕、生态、平安”寻乌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服务工作大局中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服务好、保障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继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依法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环境。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治违拆违等领域和环节的犯罪。扎实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加强对严重破坏森林、污染水源等生态领域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形成生态检察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全面依法履职,积极推进平安法治寻乌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权益,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健全盗抢骗拐、黄赌毒、电信诈骗、食品药品等犯罪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特定人群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风险意识和能力。自觉融入县委反腐倡廉总体格局,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突出查办破坏我县经济发展战略、妨碍“七大攻坚”实施、影响“主攻工业”重大举措落实的贪污贿赂犯罪,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财政专项补贴等民生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不断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全面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协助相关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违法执行、违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坚决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格局,突出监督重点,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为平安法治寻乌建设和实现全面小康保驾护航。

  三、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强化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开展“改作风、提效率”专项活动,进一步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作风,养成“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效率,切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解决队伍中思想僵化、精神懈怠、缺乏担当、执行不力、作风漂浮、效率低下等问题,争创第一等工作。深化“准则”、“条例”学习,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规范司法融入检察队伍建设之中,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从严治检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规范司法常态化机制,强化司法办案全程、同步和动态监督管理;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四、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新动力。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以检察官员额制为主要内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司法改革的落实,完成人员分类定岗,推动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集中;建立司法责任体系,完善办案组织形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推行新的办案模式,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加强部门协调,确保相关改革政策落地见效。继续深化检察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完善诉讼结构;探索完善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检察机关内部机构改革,推行“大部制”,整合办案力量,提升机构运转、人员利用效率。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一年,面临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将不辱使命、砥砺前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优异成绩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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