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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2023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我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8人,行政在职人数28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1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81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159.56万元,主要原因为大楼修缮及功能用房改造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81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5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大楼修缮及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7.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87.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4.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81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56万元,主要原因为大楼修缮及功能用房改造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87.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07.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1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0.4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1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为增加物业管理费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9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92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 部门共有车辆7,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4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个。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612.25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将优化专项经费、执收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004.4万元,其中:下属单位项目0个,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在预算中公开。

(十)重点项目:2023年寻乌县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专项经费是保障聘用书记员薪酬待遇,由财政统一安排的专项经费。

立项依据:根据赣检发政字〔20198号,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列入所在部门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实施主体:寻乌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方案: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与考核。

实施周期:一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52.4万元。

绩效目标: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推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缓解检察院办案压力,保障检察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就业岗位,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2023年寻乌县检察院非税执收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非税执收工作经费指财政部门为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安排的非税执收经费。

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

实施主体:寻乌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方案:用于开支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

实施周期:一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152万元。

绩效目标:加强对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和办案业务装备建设,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2023年寻乌县检察院其他收入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概述:根据本部门2022年实有资金结余资金和预估2023年实有资金进账数申报设立。

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单位资金实行集中支付的通知》(赣财库〔202228号)。

实施主体:寻乌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方案:为深化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单位资金支付行为,根据赣州市财政及上级有关要求,从202311日起,全省各级预算单位的单位资金全部通过一体化系统实行全流程支付电子化管理。

实施周期:一年。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800万元。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赣州市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8万元, 比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减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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