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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26  作者:  新闻来源:寻乌检察  【字号: | |
  寻乌县检察院

   

  2017 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寻乌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寻乌县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叛国家、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及观念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我院内设职能部门 14 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侦监科、公诉科、未检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监所科、控申科、民行科、技术科、法警大队、案管办。   

  本部门 2017 年年末编制人数 44 人,其中行政编制 44 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人数 42 人,其中在职人员 42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10 人。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2038.51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462.74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220.27 万元,增长 12.11%;本年收入合计 1575.77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215.53 万元,增长 15.84 %,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保障力度加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575.77 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支出总计 2038.5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580.51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225.01 万元,增长 16.6%,主要原因是:办案成本加大;年末结转和结余 458 万元,较 2016 年减少 4.74 万元,下降 1%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580.51 万元,占 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28.45 万元,决算数为 1580.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3.66%。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23.63 万元,决算数为1483.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2%,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办案成本增加,行政、办案经费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 57.04 万元,决算数 87.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2%,主要原因是:提升社保、医保、职业年金标准等。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 14.83 万元,决算数为 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5%,主要原因:重新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标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28.4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96.64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220.94 万元,增长 38.38%,主要原因是:司改工资增加、奖励性工资发的较多。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39.27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13.81 万元,增长 2%,主要原因是:司法改革,办案成本增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4.6 万元,较 2016 年减少9.74 万元,下降 17.9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名离休人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0 万元,决算数为 6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 2016 年增加 10 万元,增长 2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较 2016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 万元,决算数为 1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较 2016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20 万元,决算数为 2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 2016 年增加 20 万元,增长 66.67 %。主要原因是:购买侦查指挥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 万元,决算数为 3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决算数较 2016 年减少 20 万元,下降 40 %。主要原因是: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39.27 万元,较 2016 年增加 13.81 万元,增长 2%,主要原因是:司改工资增加、奖励性工资发的较多。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1,2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2.4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8.8。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61.2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61.2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17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存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反映查办贪污犯罪、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以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检查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用的补助。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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