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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我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激励全党为实现崇高理想和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上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将传承红色基因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重要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立足检察实际,融入检察实践,既突出学习教育的检察特色,又切实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服务保障“七大攻坚”、实现寻乌“脱贫摘帽、同步小康”,建设活力、富裕、生态、平安寻乌的强大动力。

  二、推进重点和主要举措

  (一)坚持深化学习,着力在打牢“学”这个基础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精心安排学习内容。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学习内容,与党史、党情、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和党的十九大、省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时常捧读,常学常思。学习党章党规,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总遵循,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和高检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等文件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学习系列讲话,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特别要认真学习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的深刻内涵,要认真学习关于法治建设、政法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与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更好地引领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丰富学习方式。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院党组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主要形式组织学习,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以“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为主要形式组织学习。2017集中学习分4个专题(“讲政治、有信念,做政治合格的共产党员“ 讲规矩、有纪律,做执行纪律合格的共产党员”“ 讲道德、有品行,做品德合格的共产党员”“讲奉献、有作为,做发挥作用合格的共产党员”,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每两个月安排一个专题,每个专题细化为2个小的主题。院党总支部每月召开每月初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确定学习主题,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党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相关要求,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研讨各支部按照总支部确定的主题认真组织集中学习,要通过“三会一课”开展学习,以“党员活动日”为主要形式,把交党费、开展志愿服务、重温入党誓词、吟诵红诗、讲述红色故事等结合起来,丰富学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如实记录“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做到时间不耽误、动作不走样、效果不打折。要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局域网、微信公众号、 “微党课”、支部APP等载体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要充分利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检察史陈列馆、全省检察机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我省众多的红色教育资源,将红色文化阵地作为广大党员了解党的历史、增强党性锻炼的重要场所和重要课堂。要积极推行“3+X的集中学习模式,“3”指“三个一”,就是集体诵读一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体诵读一段党章党规、讲一个以上红色故事。“X”就是安排若干名党员联系自身实际作中心发言,谈清楚这篇系列讲话的出处、背景、内涵,谈清楚这些规定的出处、背景、历史沿革和含义,并联系红色故事和自身实际谈如何理解、贯彻。

  (二)坚持学做结合,着力在推进“做”这个关键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践行“四讲四有”,做到“四个合格”。政治合格,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执行纪律合格,就是要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品德合格,就是要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挥作用合格,就是要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全面推行宪法宣誓和入职晋级授衔宣誓制度,开展“检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修养,把合格党员标准与检察职业要求相结合;,开展“党员家访”“注重家教家风 培育家国情怀”等活动,引导党员注重家教家风,把合格党员标准融入家庭建设。

  深化“先锋创绩”,发挥模范作用。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在“七大攻坚”中搭建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创绩平台,通过“亮身份,亮承诺”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做贡献。落实“无比五带头”“四进四联”深化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深化群众欢迎的党员志愿服务、点亮群众“微心愿”等活动,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争创一流意识,敢于担当、忠诚履职,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党性本色。依托各种表彰奖励载体和平台,营造浓厚创先争优氛围,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抓住“改”这个重点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要有深入查摆问题的决心、敢于直面问题的勇气、敢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查找和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的规定要求。要盯住根本问题、关键环节,始终做到聚焦问题不散光,直面问题不回避,抓实整改不放松,对症下药、靶向治疗,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态度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精准查找问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特别是对照中央方案要求着力解决的理想信念模糊、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不端等5个方面的问题和高检院通知要求重点解决的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强化党的宗旨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检察工作等6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全体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四个合格”标准,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院党组要查找分析是否全面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是否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全面贯彻党组工作条例,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各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要结合实际,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严肃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要客观公正开展党员评议工作,严格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把检察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把真改实改贯穿学习教育全程,坚持边学边做、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要从检察队伍实际状况出发,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活动和案件质量评查、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等工作,着力解决理想信念、组织纪律、道德品行、群众观念等方面问题,重点解决执法办案中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必须坚持把要求严起来、示范标杆立起来、先锋形象亮起来,引导检察人员坚守法治、规范司法。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谋划,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营造法治化环境结合起来,与着力破解改革难题、完成中央部署改革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融入办案,抓到支部、落实到每一位检察人员。

  (一)严格责任落实。党组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每年专题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对相关领域加强指导,形成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支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政工科和机关总支要认真履行牵头组织实施的责任,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设计好自选动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二)坚持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党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章党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要带头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检察官”,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充分履行职责,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禁令,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培养和传承良好家风,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抓实支部建设。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落实“党建+”、党建强的理念,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提高基层党建水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加强基层党组织设置、管理,确保党的组织工作全覆盖、无缝隙。要指导党支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的工作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要建立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

  (四)加强督查考核。检务督察部门要不定期督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坚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要抓实抓严督促指导、民主评议、考试考核等环节,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真学实学、真做实做、真改实改,取得扎实成效。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五)强化舆论宣传。要及时总结推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鲜经验和有益做法,及时层报信息简报和工作总结;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结合“七一”表彰,树优推先,大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抓好舆论引导和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比学赶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在深处、做在实处、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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