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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也叫提前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支付一定的价款,商家在以后一段时间内分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为,类似整存零取的方式享受到服务,有时还可以获得商家承诺的额外优惠,在现实中,预付消费多表现为商家向消费者发售预付卡的方式从而预收价款。
近年来,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喜欢便利及优惠等特点,推出预付卡消费,在餐饮、洗车、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广泛使用。但各种优惠和打折的背后,潜藏着一些难以预知的风险,纠纷时有发生。
小美花费1000元在某瑜伽馆购买了5节私教课,已上课2节,剩余3节未上。而后瑜伽馆又推出开业酬宾活动,小美充值3000元年卡费用。直到瑜伽馆因经营不善被转让,小美账户上还剩余3600元未服务款项。小美想让瑜伽馆前老板退还3600元未服务款项,瑜伽馆前老板却以瑜伽馆已经转让,会员服务也一并转让为由拒不退还预付卡余额。
小美与前瑜伽馆老板已经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前瑜伽馆老板在没有通知、没有征得小美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后瑜伽馆老板,该转让行为对小美不产生约束力。据此,前瑜伽馆老板应当退还小美预收的未服务款项36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义务。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消费者在预付消费中因信息不透明而处于劣势地位,在资金安全、服务质量、合同等方面都存在风险隐患,须注意以下事项:
1.理性消费,认清自身实际需要,尽量避免较大数额的充值办卡,单次充值不宜过多,不轻信各种优惠活动。
2.在进行预付消费前,要谨慎选择商家,尽量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好的经营者。
3.如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找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行政主管部门或消协组织反映;如果经营者行为涉嫌诈骗等犯罪,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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