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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破解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问题探析
时间:2016-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反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发现难问题仍是困扰基层检察机关的难题,如何克服发现难问题,关键取决于基层检察能否破解执法理念和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

  一、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匮乏的主客原因分析

  (一)主客因素

  1、生活圈相对封闭性。检察系统要求干警清正廉洁、洁身自爱,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有比较严格的规定,造成有些干警生活圈狭小,对社会阴暗面的认识相对有限,因而获取社会信息的渠道也非常狭小。

  2、侦查技能的不足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反渎职侵权干警必须具有广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经验,侦查技能不足就有就会严重影响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的能力。

  (二)客观因素

  1、渎职侵权案件的隐敝性。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大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智商高、反侦查能力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多数单位政务公开程度,权力过于集中,外界对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行业行规不甚了解,造成发生渎职侵权犯罪情况往往不易引起外界注意。

  2、公众认知度的模糊性。社会公众对渎职侵权案件不是很了解,有的甚至对检察机关性质、职能、受案范围都不太清楚,分不清哪些是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哪些是违纪行为。另外,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往往没有直接的受害者,使许多渎职侵权案件因得不到群众的及时举报、支持和配合而难以查处。

  3、国家公职人员的包容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大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越位、错位、缺位而引发的乱作为和不作为行为,其表面上具有“为公”、“好心”“利人”的特征,还有一些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因没有获取任何私利,这些案件易为发案单位、甚至上级单位的同情,把这类案件与“工作失误”、“处理不当”等一般违纪行为混为一谈,往往以纪律处分代替刑事处罚;还有一些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往往与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政策和要求有关,如处于招商引资的需要而引发的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环境监管失职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行为等案件,这些案件往往牵涉到的人较多,甚至关系到一些主要领导责任,检察机关在初查这些案件线索时,当地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就会亲自出面干预,寻找各种理由为其开脱,甚至动用权力进行强行干扰,这也是导致使多检察院案源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破解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匮乏对策

  (一)配齐配强反渎职侵权侦查队伍。要高度重视反渎职侵权工作,要精选那些社会责任感强、社会沟通和协调能力突出、社会经验和阅历广博、业务素质高的骨干充实到反渎职侵权部门,切实配齐配强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力量,且反渎职侵权干警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经常调整。平时要加强岗位炼兵活动,有针对性地增强反渎职侵权侦查技能,同时要加强同反渎职侵权工作较强基层院的交流联系,广泛学习他人办案所长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二)建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长效宣传机制。任何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最终受害者都是人民群众,任何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都会在人民群众中留下“蛛丝马迹”。实践中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案件举报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民群众对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知度低。因此,开辟渎职侵权案源的当务之急应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和常态化,要高度重视同地方电视台的合作,通过与地方电视台共同录制反渎职侵权电视节目的方式,把反渎职侵权工作渗透到每个角落。要经常组织干警在闹市、集市摆摊设点,以法律咨询为平台,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并通过积极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和信心指数,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来。

  (三)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积极主动探索加强同行政机关建立执法信息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系协调和信息交流。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为切入点,定期或不定期到行政机关了解执法情况,这不仅有利于发现渎职侵权案件线索,还有利于了解和熟悉行业行规,增强发现线索的能力。

  (四)建立科学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的激励和考核机制。要充分激发控告申诉、反渎职侵权部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通过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彻底打破干坏一个样的局面,督促其积极加强同检察内部各机构沟通协调和对外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它挖掘案件线索的能力。二是建立门类齐全、内容准确、检索便利的反渎职侵权信息情报数据库。要把平时收集到的案件线索、全国各地查办渎职侵权案例、重点行业易发环节等信息都纳入信息库,形成有效的发现移送案件线索工作机制,增强发现犯罪的能力。三是上级院要加强对基层院的案件线索督查督办力度。为防止下级院存在有案难办、有案不办、或瞒案不办等情况,上级院要建立对下级院科学的考核机制,要经常到下级院调查了解情况,主动帮助其解决问题,特别是对涉及到当地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的渎职案件线索,应由上级院负责初查,这有助于化解阻力大、取证难等情况,努力防止案源线索严重流失。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  黄俊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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