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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 坚定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时间:2016-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长春7月19日电(记者 王治国)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讲话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认真学习领会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知难而进、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曹建明说,中央部署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各省级检察院和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框架内,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较好基础。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抓改革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尤其是检察长要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督察、抓落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全面准确理解中央改革精神,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全面开展。

  曹建明指出,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前提。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全面实施检察官员额制。要科学合理配置检察官员额。省级检察院要根据各层级检察院的功能定位和不同地区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坚持向基层检察院倾斜,对全省各级检察院的员额进行整体规划,使检察官员额在全省检察院之间合理配置,并建立根据案件和工作量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要从检察机关不同业务特点出发,把“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结合起来,注重不同业务类别检察官之间工作量的大体平衡,考虑不同地区办案实际情况。要合理设置入额条件、标准和程序。对于已经具有检察官身份的,只要符合确定的报名条件,无论目前在哪个部门工作,都应该允许和鼓励他们通过遴选成为员额内检察官。要完善遴选程序,设置合理的考试考核办法,把是否具备独立办案的能力、能否独立对办案负责,作为最主要的衡量标准,重视遴选结果的公平公正。要结合完善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建立退出员额制度。要正确处理好领导干部入额和办案问题。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院领导,按照各地的统一标准和程序经过遴选可以进入员额。入额的领导干部要带头直接承办具体案件,特别是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对于具有检察官身份的未入额人员,不仅要在职业保障和薪酬待遇方面落实好相关政策,而且要考虑如何根据年龄层次、自身意愿、能力素质等实际情况,为他们确定不同发展方向和新的定位,充分发挥作用。对于符合入额条件,但由于员额限制没有入额的,可先转任辅助人员,待有条件时再逐步择优入额。要重视加强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创新思路,拓宽他们的发展通道,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曹建明强调,完善司法责任制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核心地位。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要从检察权的属性和特点出发,通过界定不同种类业务各层级检察官的职责权限,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并建立相配套的司法责任体系。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正确理解司法责任制的内涵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责任制在改革中的先导作用,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体系。要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职责权限。权力清单的制定既要分业务类别,又要分检察院层级,逐步稳妥进行;既要遵循司法规律,又要符合检察职能特点;既要考虑如何放权,又要考虑如何监督。要组建好办案组织,科学界定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及法律地位,结合不同类型检察业务的实际、案件复杂程度,注重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形成科学合理的办案组织结构和模式。要处理好依法授权和加强监督制约的关系,既要强调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做实检察官的权力;同时又要结合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通过进一步完善并充分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完善办案质量评价机制、认真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等措施,加强监督制约,保证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要正确理解司法责任的认定,坚持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相一致的原则,对于应当追责的情形,严格依程序追究相关检察人员司法责任。

  曹建明指出,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重大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完善抓改革的领导机制,强化改革纪律,层层压实各级责任,精心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注重研究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改革举措。要认真抓好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按照精简、务实、效能的要求,遵循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坚持向业务部门和办案一线倾斜,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整合内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科学设置办案组织、划分部门职责。省市检察院具备条件的也可以进行。要紧紧依靠党委和政法委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明确相关改革政策和制度落地的责任分工、操作办法和工作步骤,全面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要结合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业务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相关改革,高质量完成中央交给我们的改革任务,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作出更大贡献。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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