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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寻乌县检察院连续4年获评“全省文明单位”
时间:2020-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寻乌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加强领导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取得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律监督工作同步推进、同创共建的双赢效果。

  落实创建责任

  

  健全完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由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院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组织领导机制。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先后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强化思想建设

  

  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健全“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机制,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注重挖掘本土红色文化,充分利用革命老区独有的红色资源,开展参观毛泽东寻乌调查纪念馆、清明祭扫、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红色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营造学习氛围

  

  积极开展模拟听证、疑难案件会诊、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知识测试等评比活动,在全院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定期组织干警交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通过检察长讲党课、青年干警宣讲革命传统故事等活动,弘扬革命传统精神。建成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定期更新图书,拓宽干警视野,丰富干警知识。

  塑造文明形象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狠抓规范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引导广大干警树立崇廉尚洁、无私奉献的思想道德情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设立“身边好人榜”,每月公布一期上榜好人事迹,通过发现、宣传、学习身边的好榜样,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引导干警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良好风尚

  

  充分发挥青年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青年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慰问敬老院老人、文明交通宣传、义务植树、义务献血等志愿活动。将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和司法为民的宗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捐款救助患白血病学生、“慈善一日捐”、为春蕾女童捐款助学、“微心愿”圆梦、为新冠肺炎疫情捐款等活动,以实际行动传递助人为乐的中华传统美德,传递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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