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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防坑指南|试用期“白嫖”工资?别怕!检察支持起诉帮维权
时间:2025-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高考结束后的暑假

本是学生勤工俭学的美好时光

18岁的小吴

却遭遇了糟心事……

小吴在高考结束后,通过中介应聘某奶茶店暑期收银员,入职时老板口头约定试用期7天,合格后转正,7天后却以“不适合岗位”为由拒绝支付工资。紧张焦虑、无助迷茫的小吴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鉴于小吴年纪小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经验,检察官梳理后迅速开展了一系列调查核实,打出“维权组合拳”:

调查取证,砸穿“抵赖借口”。调取奶茶店监控、小吴的工作记录(如收银系统操作痕迹)、中介聊天记录,甚至找到同事作证,固定“存在劳动关系+工作时长”的铁证。

释法说理,亮明“违法后果”。向商家阐明《劳动合同法》规定,明确:“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仅要补发,还可能被行政处罚!”击溃商家的侥幸心理。

支持诉讼,打通“维权通道”。为小吴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其向法院提起诉讼;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从专业角度支持劳动者诉求,让维权更有底气。

鉴于奶茶店老板态度消极,检察机关在多次组织调解无果后,提出了支持起诉意见。最终,在证据和法律的双重压力下,奶茶店老板终于松口,主动支付了小吴7天的工资。这场“试用期欠薪”纠纷,以维权成功告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要——主动防范,守护权益

1.要签书面协议:与用工方签订明确的劳务协议,列明工作内容、薪资标准、工作时长、结算方式、期限等核心条款,拒绝“口头承诺”。

2.要留存证据:全程保存考勤记录(打卡截图、排班表)、工资条、聊天记录(招聘沟通、工作指令)、工作成果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3.要核查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查查”查询企业工商信息,确认是否正规注册、有无经营异常或失信记录。

4.要关注合规:若为学生,明确工作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如禁止童工、限制高危岗位);成年人也需确认工作环境安全、业务合法。

5.要理性维权:发现纠纷先冷静,优先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 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冲动冲突。

五不要——规避风险,远离陷阱

1.不要轻信噱头:对“日结高薪”“轻松躺赚”“零门槛暴富”等夸张宣传直接过滤,高薪陷阱往往藏着诈骗或剥削。

2.不要缴纳费用:任何以“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资料费”名义收费的招聘,100%是骗局(法律禁止企业向劳动者收押金)。

3.不要碰高危/违法工作:拒绝超龄(如童工)、高空/易燃易爆作业、涉黄赌毒、违反公序良俗的工作,生命安全和法律底线不可突破。

4.不要签空白协议:未填写具体条款的“空白合同”绝不签,防止对方事后篡改薪资、期限等关键内容。

5.不要泄露隐私:身份证、银行卡、学生证等敏感信息绝不随意复印或上传,警惕被冒用身份注册公司、借贷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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