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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特辑】以法护航“她”力量,解锁女性权益保护的正确姿势
时间:2025-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妇女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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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剧场

“小寻的维权日记”?

公交车上的“勇敢一刻”

小寻遭遇偷拍,果断呵斥并报警,警察到场后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九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偷拍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依法处理偷拍者。


职场“隐形门槛”?

女孩小寻面试时被HR问“近期是否有婚育计划”,她眉头紧皱,随即举起手机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作为录用条件。”HR面露尴尬,改为正规提问。


家庭中的“沉默反击”?

邻居阿姨遭遇丈夫言语羞辱,小寻递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手册,画面转到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阿姨重展笑颜。






法律干货站

新法亮剑,这些条款为“她”撑腰

职场平等再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修订)?第四十八条?:明确“性别歧视”投诉由人社部门专项处理,用人单位需自证“无歧视”,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家务劳动可“计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家务付出多的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网络暴力精准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修订)?第二十九条?:首次将“歧视女性”纳入网络暴力治理范畴,平台需24小时内删除侮辱性内容。

生育权益全覆盖?

《生育保险法》?第十二条?:灵活就业女性可享生育津贴,产检假、哺乳假工资不得低于原待遇80%!





检察官支招

维权必备“两件套”

证据锁死侵权事实?

(1)职场歧视?

微信记录、招聘广告截图保存;

(2)家暴?

第一时间报警并索取回执,伤痕拍照+医院验伤。

一键启动法律外援

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

拨打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

?检察官致“她”?

法律不是冰冷的盾牌

而是温暖的铠甲

寻乌检察愿以法治微光

照亮每一位“她”的前路

?愿你芳华自在

无畏风雨

心中有法

步履铿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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