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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检察院2024年1-9月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填报情况通报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填报工作,现将寻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前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4年1-9月,全院干警主动记录报告86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4件,占比27.91%,各部门填报62件,占比72.09%。

下一步,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主体责任。继续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工作,驰而不息做到“逢问必录、应报尽报”,定期公布填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筑牢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营造良好的司法生态。


你们了解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吗

谁来填报呢

填报谁呢

场景一

面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

场景二

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全面、如实记录!

场景三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直接或请托他人过问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谋求关照,或者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及时记录!

场景四

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中,直接或间接请托人过问有关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承发包、资金使用、物资采购等情况,要求提供便利,或者干预、插手项目、工程建设的及时记录!

场景五

在监督执纪中,直接或者请托他人过问内部监督、巡视巡察和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初核立案、性质认定、审查调查组组成等情况,帮助被审查人传递材料、信息,或者施加影响干预的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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