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12月19日下午,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小毛列席寻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一起案件进行讨论研究。
会上,案件承办人分别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的采信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各位审委会委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人民陪审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孔小毛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的汇报和审委会委员的意见,并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等问题发表列席意见。
孔小毛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依法行使审判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通过列席审委会,不仅能促进规范、公平,减少矛盾,还能让检察机关更加深入地了解审判机关在证据把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定案标准和判决思路,消除检法两家在法律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共同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同时对于加强法检两院在刑事诉讼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及时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的公平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下一步,检察院将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沟通,密切交流,形成合力,建立完善司法办案协作长效机制,做好法院的诤友、益友,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为法治寻乌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