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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时间:2018-06-06  作者:  新闻来源:寻乌检察  【字号: | |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 今年我国的环境日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作为东江源头第一县,寻乌森林覆盖率达79.5%。这里山青、水秀、天蓝,既有茂密的原始森林,也有江南高山草甸,还有千年古寺和红色传承。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这些年,寻乌县检察院为保护这方山水不遗余力,谱写了一篇篇呵护青山绿水的检察新篇章。

搭起“炉灶”

健全长效机制引领工作全局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寻乌县检察院把生态检察工作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工程来抓,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以水域生态保护为内容的《生态检察工作一院一重点实施方案》、《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落实措施》及《任务分解落实表》,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高位推动工作。

同时,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专门机构建设,成立驻县环保局检察室,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列席会议制度、联合调查和督办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宣传普法制度,构建“检察+行政”生态检察新格局,形成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司法保护模式。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攥紧“铁拳”

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说一千道一万,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查办案件和法律监督上。

寻乌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全县已探明的矿产资源达30多种,其中稀土为优势矿种,享有世界“稀土王国”的美誉。针对寻乌县自然环境资源的情况,寻乌县检察院坚持以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犯罪为重点,以打击涉矿违法犯罪为突破点,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推动生态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实行专人办理、快捕快诉,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共受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生态领域案件19件21人,批准逮捕16件17人,不捕3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件44人,提起公诉34件37人,移送法院的均作出了有罪判决。刘某等人玩忽职守案、邝某等玩忽职守案分别在2016年、2017年被省检察院评为生态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打好“预防针”

打击犯罪,更要预防犯罪

打击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这些年,寻乌县检察院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的原则,在办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后,及时总结,利用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的法制意识。

一方面,该院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评议”,深入剖析危害生态环境案件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综合运用案例分析、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手段,积极向县委、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和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就水生态环境作了专题调研,向县委、县政府呈送了《关于寻乌水生态环境现状及治理情况调研报告》,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为落实河长制、保护水资源提供了决策参考。

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宣传工作。利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生态检察工作展板,同时深入到各乡镇巡回展示生态环境类职务犯罪案例展板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推出“大合唱”

内外协作织密防范网络

保护生态环境,单打独斗肯定不行。对内,寻乌县检察院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内部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配合,完善信息交流与共享。如民行部门办理的2起生态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反渎部门办理的2起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的玩忽职守案件均是刑检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和移送的线索。

对外,针对当前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现状,寻乌县检察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公安、法院、林业、环保、国土、水利等生态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协作,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密切跟踪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机关执法情况,及时督促、监督相关执法机关整改落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延伸办案效果。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撑开“绿伞”

补植复绿践行生态恢复性保护理念

健康的绿色经济,美丽的生态家园。寻乌县检察院牢牢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完善补植复绿机制,助力森林植被恢复治理,助力社会关系修复。切实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确保起诉被受理、有结果,特别是对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有农用地等案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执行判决,履行整改义务,促进生态环境恢复。

2017年5月,民行部门在查阅公诉部门提供的张某甲非法采矿、张某乙非法采矿案件线索后,在书面审查刑事案卷卷宗的基础上,联合矿管、林业部门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在矿管、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四次组织干警前往案发现场调查,了解掌握了被告人非法开采稀土所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林地植被损毁的情况,认为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行为均已侵害国家、集体利益,遂决定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案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处张某甲、张某乙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同时,分别判处支付生态复费12480元、8040元,用于补植复绿工作。此案获评赣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十大优秀案件。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结 语

艾青曾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那一川哺育千万东江儿女的清水,那一声声客家人深情的呼唤,还有那房前屋后遍地盛开的杜鹃花,山川秀美,绿水环绕,为了你的明天更加美好,我们愿一生守候!

世界环境日|为了一江清水向南流

 

亲爱的寻乌父老乡亲们:

你们好!2018年全省社会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开始了, 当您接到省民调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号码的测评电话时,请耐心接听,期待您用普通话说出“十分满意”的评语

您的赞许和肯定是对寻乌检察工作最大的鼓励和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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